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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创作开始小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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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话本子,那太后娘娘是不会讨厌的。

        按照自己的想法,云曦给她写的这第一本书起了个十分做做的名字,叫作《霸道狼王的榻上娇》,光听就有一股浓浓的玛丽苏和狗血中二的气息扑面而来。

        虽然这个时候的人们还没有经历过后市网文的洗脑,不知道这种别别扭扭的用大白话文章究竟有什么欣赏价值。

        但是云曦敢保证,到最后他们一定会真香的,因为这种风格可是经受现代万千网民检验出来的经久不衰的爱情文体。

        可以说,只要想看一段甜甜的恋爱,就绕不开一些玛丽苏的剧情,可想而知,这种文风会有多震撼了。

        故事的整体剧情其实也很简单,主要的讲的就是在蒙古的一个哥哥为了救自己的部落,嫁给了一个热爱征战的男人。

        被冷落了十年之久,最后那个男人死后,她又被草原上新的狼王迎娶回去,成为一个王后的甜蜜爱情故事。

        开场就是草原上一个不大不小的部落里,有一个聪慧可人的小格格—阿茹娜,这就是我们这本书的女主角。

        阿茹娜她自出生就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孩子,白白嫩嫩可可爱爱的,非常受阿布额吉的和几个阿哈的喜爱。

        非常受宠的阿茹娜并没有养成跋扈的性子,反而名副其实的非常纯洁与善良。

        她在草原上开心的成长着,直到她到了13岁,这时候,草原上的情况直接急转直下。

        她们所在的部落即将就要被人吞并,因为她父亲是这个部落的主人,天天焦虑的睡不着觉,整个人焦虑到不行。

        善良的阿茹娜想要帮助阿布,她主动提出愿意自己去和亲的想法。

        她阿布本来不同意,但是最后在阿茹娜的坚持和族人生命危机的情况下,只能无奈的给阿茹娜准备了很多的陪嫁,然后送她去和亲。

        虽然阿如那带了很多的陪嫁,但是她的到来,并没有受到对方的重视。

        她一来就如同被打入冷宫一般,小小的年纪就一个人困在了那窄窄的天地之中,从清晨到日暮,周而复始,一天天的重复着寂寞的日子。

        阿茹娜她变得没有那么爱笑了,也变得很规矩,就如同一个木偶人一样。

        做出这么大的改变,让她忍下来的就是心中的信念,是自己阿布的部落,是那个自己从小长,如今仍旧魂牵梦绕的部落。

        这样的日子,她整整过了十年,十年之后,她迎来了一个新生。

        原来,草原上又出现了新的狼王,而这个爱征战的男人,终究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树倒猢狲散,战死之后,他的部落,他的牛羊,甚至包括他的女人、孩子全都成了新狼王的战利品。

        当她们这些人被推搡到的新狼王面前的时候,那个所谓的新狼王一眼就看到了站在人群中的阿茹娜,然后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帐篷。

        接着就是两个人从认识到相爱的甜蜜过程。

        一个是对所有人都高冷霸道的草原狼王,却毫无底线的去宠溺一个小女人。

        一个是被十年冷淡折磨,冰封内心的女人如何在那霸道炙热下打开心扉的过程。

        当然,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两个人甜甜蜜蜜在一起。

        中间会穿插一些关于草原上风光风俗的一些描写,毕竟最能吸引太后的就是这些东西了。

        整理好自己的思绪,打好大纲之后,云曦就下笔如有神的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

        因为自己本身家庭身世的关系,所以,对于草原上的诸多风俗还是比较了解的,也不用再去额外的查找一些资料。这样的速度自然就快了起来。

        只是云曦脑海中虽然思绪飞驰,犹如跑马一般,但是现实的工具不给力,她也没有办法。

        毕竟这古代没有电脑,全要靠一笔一划的毛笔去写,这个速度不仅慢,而且毛笔字很考究,握笔姿势,一不小心还很容易造成手腕损伤。

        被毛笔折磨了一天的云曦最终决定这一次就算了,搞出来一个便于书写的工具,这个想法确实不错,只是不适合现在的自己。

        毕竟自己现在并不是一个实权福晋。就算自己现在想要弄,也没有人愿意听自己的话。

        而自己还要靠这本书去抱太后娘娘大腿,靠它吃饭呢。

        速度必须要给提起来的,有了这个抱上大腿之后,其他方面的改善就自然而然的能够到位了。

        现在自己能享受到这些小小的优待。正是宫中的这些巨头们,此刻对自己还有些愧疚之心,但是长久之后,这份心自然而然的就会消散了。

        到了那个时候,没有他们隐隐庇护自己,依照自己如今的这个形势,很难保证自己今后的生活就会一直一帆风顺下去。

        所以这个先后顺序和分寸是必须得分清楚的。

        不过,古语有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像什么铅笔,鹅毛笔还真的很有必要给苏出来的。

        除了能保证让自己写文速度以外,说不得还能给自己换一份功劳呢。

        毕竟这个时候,毛笔作为读书中常用的工具,也很是费银钱。

        而鹅毛笔,铅笔则不一样,他不用那么抛费,制作成本非常的低廉。

        最重要的是,它没有太多的难度和技巧。是可以恒定一个标准,然后批量制作的。

        制作好的成品,用不了多少钱,自然而然的能减省学生们的费用,对于天下读书人来说,也是一大福音。

        那到时候作为发明人的自己,必然是会被士林人士认可的。

        而自己有了这张护身符,在这个时代,生活也就会安全很多。

        想到这一茬的云曦,按捺下了此刻心中激动的情绪。继续动笔开始写着自己的书。

        毕竟她规划的再好,也要有实现的前提不是?

        若是连这个前提都没有,在这宫中毫无生存底气,那到那个时候,仅凭自己一句空话,又有谁会来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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