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女生小说 > 冷欢叶听风 > 第六十一章 番外-喜欢

第六十一章 番外-喜欢

第(1/2)页

月色朦胧,人影婆娑。大厅里是耀眼的灯火,彻夜的笙歌,而此处只有喷泉静静地喷涌,水声潺潺。

        被人轻轻踩过,地上的落叶发出破碎的声音。

        “谁?”清冷的声音,划破了寂静的空气。

        裴允珍抬起头―月光下的男子,一身黑色,衬衫的领子松开了一扣,袖口随意地卷起来,他右手掂着一只酒杯,左手慵懒地插在西裤口袋里。

        四目相对,他似乎是一怔,微微失神,“欢?”

        嗓音有些沙哑,只是轻轻地说了一个字,却带着灵魂深处的渴望。

        杯中淡金色的液体随着他的声音轻轻晃动了一下,她呼吸一窒,却不动声色,静静地望着他。

        然而只是一瞬,棕色的深眸立刻回复清冽,不带一丝温度。

        不是她。

        虽然真的很像―如果头发再长一些,发梢再卷一些,眼睛再迷离一点,嘴角的弧度再俏皮一点―

        收回目光,他毫不留恋地转过头去。

        “我叫裴允珍。”她试图阻止他的忽视。

        叶听风将酒杯凑到唇边,轻轻饮了一口,淡然的视线再度落到她身上,“原来是裴先生的掌上明珠,幸会。”

        “你刚才以为我是谁?”裴允珍盯着他,诡谲一笑。

        她知道他为何失神,她像她―那个他终究失去的女人,像得连她自己看到她照片时都吃了一惊。

        他淡淡一笑,似漫不经心地望着她,“裴小姐以为自己是谁?”

        妩媚的眸里掠过一丝薄怒,裴允珍盯住眼前这个男人―从来没有人,从来没有男人敢这样轻视她。

        他的疏离,他嘴边勾起的嘲讽,彻底挑起她的骄傲与决心。

        “我喜欢你。”她扬起下巴轻轻一笑,势在必得的样子。

        “哦?”他静静地站在那,依旧是波澜不惊的样子,“裴小姐错爱了,我该算是你的长辈。”

        锐利的目光扫向她,他的声音却轻淡得像在谈论天气,“难道你不知道,你父亲恨不得要我的命么?”

        “那是他的事情,”她挑眉一笑,“和我无关。”

        视线落在他身旁的桌上,她伸手道:“土星打火机?”

        “别动。”他抓住她的手腕迅速甩开,仿佛甩掉什么讨厌的东西。

        “你―”裴允珍僵站在原地瞪着他,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他彻底惹火了她。

        深刻的五官,冷硬的线条,夜色中这个男人俊美如神祗,而他的目光却比月色更冷。

        “晚上好―”娇柔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以她熟悉的韩语问候。

        诧异地转过头,一把银色的手枪抵上她的额,在她眉心轻轻游移。

        “嘣!”嘴上模仿出枪响,精灵般的美少女笑吟吟地看着她,似乎对她骤然吓一跳的反应十分满意。

        “不要害怕啊,”少女坐上桌子,把枪搁在一旁,修长的腿一晃一晃,“根本没有子弹,我就是拿着玩的。”

        “神经病!”裴允珍顿失冷静,失态地低咒,再看看一旁的男人,原本冷如冰霜的表情渐渐消融,正宠溺地把玩少女背后的发辫。

        她一愣,随即明白了少女的身份,怒瞪了他们一眼,愤恨地离去。

        “真的很像妈咪呀!”叶喜欢望着裴允珍的背影,悠然轻叹。

        “只是像而已。”叶听风淡淡地开口。

        叶喜欢转身夺过他手里的酒杯,轻轻啜饮一下,“到底是我爸,就连浇愁解闷儿的酒,都是这么贵的。”

        “不是说今天放假么?”叶听风促狭地看着和自己相同的棕眸,“司机去接你,学校的人说你昨天就离开了。”

        “那个啊……”她悻悻地笑。

        “李乔下午给我打电话,说你对他未婚妻无礼,”叶听风决定不再和这个鬼灵精绕下去,“我想知道,你是怎么个无礼法?”

        “我昨晚是去柳姨家的宴会啦,”叶喜欢望着父亲调皮地一笑,“然后我不小心撞到李乔那个未婚妻。”

        “嗯,不小心。”叶听风靠上椅背,听着她的说辞。

        “酒杯洒了么,我就顺便拿李乔胸前的丝帕帮她擦啊。”她心虚地躲避那道锐利的视线。

        “你确定你拿的是丝帕?”低沉的声音轻扬,修长的手指优雅地敲着桌面。

        “嗯。”

        “确定?”叶听风抬眼,望着微微泛红的笑脸。

        “难得,叶喜欢,我第一次发现你也会脸红。”他嘴边露出一丝嘲讽的笑,“为什么李乔说,你早就把他的丝帕换成了女式内裤?”

        蓝蓟,BlueSowThistle.

        公元十三世纪,苏格兰城堡遭到丹麦军队的突袭包围。这支丹麦军队在行进的途中,不小心误闯蓟花丛,由于遭到蓝蓟花的刺扎疼痛不已而发出哀叫声,结果苏格兰军察觉,随即起来反击,最后大获全胜。苏格兰人为了纪念这场胜利,而把蓝蓟花视为国花,所以蓝蓟花的花语是:老天保佑。

        据说在这一天出生的人,受到老天的特别眷顾,不管在学业、事业还是感情方面都是一帆风顺。

        狗屁。

        关于她的学业―从小到大,时刻有人关心她上课会不会睡觉,作业完成得如何,有没有结交狐朋狗友,甚至问候她吃饭、上厕所,害得她连逃课的机会都很少,而这完全怪她出色的父亲,每一位女老师见到他之后都会变得格外热心敬业。

        她的爱情,呵呵,更是糟糕,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是前景惨淡。

        事业?她毕生的事业就是玩,自娱、娱人。

        胸前的蓝蓟项链,绚烂夺目,虽然自小当同学问起的时候她都说那是水晶。

        当然那怎么可能只是水晶―如果送的人是华夏建设的李总裁的话。

        据说她满月那天,李总裁亲手将项链送到她母亲手里,那时她的小脖子几乎承受不住那些钻石的重量。

        有些讽刺―不知道他们是否清楚蓝蓟向来是为花境做贡献的,放在花坛里,只不过是布景而已。

        她是蓝蓟,而她的母亲才是被簇拥的玫瑰。

        就连她的名字,也在说明这一点―叶喜欢,叶听风喜爱冷欢。

        她的母亲,是一个何其不幸又何其幸运的女人。

        医生曾预言她的生命活不过三十岁,而她却在四十岁那年离开人世。

        十几年间,她目睹了向来不可一世的父亲怎样宠爱自己的妻子,宠到连生离死别的时候她都是含笑的。

        她听见父亲在母亲耳边说:“输了你,赢了全世界又如何?”

        而另一人独自站在门外的夜色里,当他仰头的时候,她看见月光下的俊颜,早已被泪水浸湿。

        那一刻,她第一次嫉妒自己的母亲。

        低头,俯身,挥杆。

        完美老练的姿势一气呵成,然而飞扬起来的草屑却比那小白球还高。

        “叶喜欢,”叶听风看着面前无精打采的女儿,“你是在锄草吗?”

        “我很烦,”俏丽的小人儿干脆扔掉球杆一屁股坐在地上,“我今天没心情陪你,老爸。”

        “说来听听。”叶听风挑眉,颇有兴趣的样子。

        “我被人拒绝了。”这是很严重的事情。

        “什么被人拒绝?”

        “求爱。”

        “哦。”轻轻一叹。

        “你的反应未免太冷淡。

(本章未完,请翻页)

最新小说: 我!酒剑仙,蜀山签到五百年 丘比特 上一世的白月光总想来还债(女尊) 不会种田的领主没办法称霸世界! 穿越从文娱到高维生命体 系统逼我成为都市大佬 作死后我称霸了娱乐圈 诸天从特种兵开始的最强教官 AO异世之凉夏 红楼:开局就抢秦可卿